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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起,新昌企业分类分批有序复工
2020-02-11 10:57:30 阅读量:325

 企业员工出入各项登记、测体温、消毒程序一丝不苟;外来员工集中观察点提前落实;对职工食堂实施分时段就餐……连日来,新昌部分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为规范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工作,2月5日,新昌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指导全县企业做好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文件规定,除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相关国计民生企业、应急工程的相关企业,经县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批准后可以复工,其他企业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企业复工包括保供保需企业,都要严格落实审核报备制度,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一律不得恢复生产。”县经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省级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复工的企业,复工前必须将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复工生产方案和承诺书等相关材料报所在园区、乡镇(街道)审查,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报县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审批,批准同意后方可启动复工。对于未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未开展开工前人员排查、未组织消毒安全检查企业、未经审核报备的企业,严禁复工生产。

  据悉,复工企业要严格落实日常防控措施,落实专门疫情防控管控人员、设立企业测温点和隔离场所,建立全员健康监测制度等,一旦发现发热员工要即刻隔离并拨打120救护车送县人民医院就诊。

  “前期是第一场战‘疫’——一心一意组织防控,现在我们组织的是第二场战役,防疫和生产两头都不能松。”县经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保障安全复工,连日来,该局、属地园区和乡镇(街道)班子带队分赴企业现场检查、指导企业做好各项防控举措,切实提高企业防疫能力,确保职工情绪稳定、生产秩序高效、疫情防控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