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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清明期间暂停有关祭扫活动的通告
2020-03-21 09:31:14 阅读量:3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关于2020年清明期间暂停有关祭扫活动的通告》(绍市防控〔2020〕16号)要求,为避免清明期间因集中祭扫活动引发输入性和聚集性疫情,保护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有关祭扫活动。即日起,暂停眠山公墓、骨灰堂等场所市民有关祭扫活动(除2019年清明节后去世入葬的新墓实行预约祭扫外);暂停各类集体公祭、组织开放日、现场宣传展示等群体性活动。恢复时间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二、实行新墓预约祭扫。对2019年清明节后去世入葬眠山公墓的新墓实行预约祭扫,市民可向眠山公墓进行预约,实行先预约后祭扫。眠山公墓对进入祭扫现场的群众实行实名登记、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绿码通行、分时分段错峰、限制安排户数人员进入等措施。为确保祭扫活动安全有序,3月21-22日、3月28-29日两个时段对城区进入眠山公墓道路实行交通管制措施。

  三、开展免费代为祭扫。眠山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单位在3月28日、29日由工作人员通过免费敬献鲜花等方式,为墓区内安葬的逝者亲属进行代为祭扫活动。

  四、文明祭扫,弘扬新风。其他墓地在祭扫活动中要严格遵守殡葬管理相关法规政策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一问一查一测,减少祭扫人数。提倡文明祭奠、低碳祭扫,倡导采用家中祭祀、网络祭祀、鲜花祭祀、植树缅怀等文明生态节俭的方式,由实地现场祭扫转为情感慰藉祭祀。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在祭祀活动中妨碍和影响社会公共安全;不在墓区、林区、景区等禁火区域内焚烧纸钱、燃放鞭炮。

  五、移风易俗,模范带头。全县党员、干部应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的有关规定,带头文明低碳祭扫,宣传倡导殡葬改革,模范遵守殡葬管理法规政策。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广大市民朋友们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新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8日